危險的服務貿易協定(10月雙月刊)
(摘譯OWINF新聞稿2014年4月, OWINF: World Is Not for Sale)
2012年初,在世界貿易組織(WTO)中有超過20多個以上的會員國家,發動了一個非正式的祕密會談,目標是起草“服務自由化“協定,其中討論的服務事業範圍包括交通運輸,電信,建築,零售,工程,能源供應,水利運輸,會計,市場行銷,廣告,銀行,保險,自然保育,娛樂,博物館,教育,健康,喪葬服務等。在跨國企業帶頭之下,台灣也是參與此項服務業自由化的協商團體之一。
2013年在WTO的會議中開始了一連串的協商,跨國企業遊說團體與優勢國家的協商代表,不顧WTO會議中”友善發展“的路線,以及對貧窮國家的承諾,反而利用WTO外的國家協商機制孤立未參與開放服務自由化的國家,強迫世界各國最終逐一能接受服務貿易自由化,簽訂一個超越國家內部法律管理與監督,方便國際企業牟利的國際協定。
服務貿易協定有那些危機?
1. 傾向參與各國應當逐步開放最終達自己國家內90%的服務業,換句話說幾乎是各類型的服務業最終將走向開放跨國企業競爭,就業與勞動權益將受到自由化市場的侵蝕,嚴重傷害社會基礎。
傾向約束各國政府與國會干涉服務貿易自由化,並且針對限制政府與國會干涉的方式,還有如何保障跨國企業的利益,這些項目已在討論之中。
2. 屬於公共服務領域的事業也將被私有化,例如健康照顧,能源供應,通訊服務,教育等,屬於社會基本服務的領域一但成為私有化,從社會最佳利益轉向為企業最佳利益,社會發展將受危害。
為什麼不能放任企業自由貿易?
我們不要忘記美國金融企業近幾年的經濟危機對全世界負面的影響,正是放任金融企業不受監督的自由化的惡果,失業與消費緊縮;從這個經驗我們應當瞭解,政府健全的金融管理措施才是危機預防的基本要務。
面對全球服貿協議我們可以選擇:
1. 堅持立場就是,不同意祕密,不透明,與不負責任的協商。台灣WTO的協商代表不應當參與WTO大多數會員未被知會但影響WTO決策的祕密協議。
2. 選擇立場就是,要求政府:(1) 放棄參與;(2) 建立負責的監督機制;(3) 開放社會討論;(4) 努力增加社會基礎服務項目能夠被排除在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名單,例如金融,能源,健康照顧,教育,水,公共衛生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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